2012年1月2日星期一

欠缺妥善處理電子廢物帶來的警號

剛踏進新的一年,相信很多人都會藉著濃厚的節日氣氛去消費一下,而當中電子產品例如智能電話、數碼相機、手提電腦等定必是熱門的選擇。科技一日千里,產品日新月異,幾個月前仲係潮物,幾個月後就加入電子廢物行列。難怪有人話,香港好快會變成電子廢物製造廠。

究竟今天大家是如何處理您已厭倦應用的電子產品,就以手提電腦為例,我們有多少個處理的方法,相信最常見是放置家裡一些不顯眼的位置,待搬屋或大掃除才處理;又或者是送給其他志願機構或朋友,此外,如果不是太舊的型號,還可以賣給一些二手店賺回一些成本。手提電腦已經算是容易找到處理方法的電子產品,想想大家若然需要處理您一些不再需要或未能讀取的光碟或 USB手指,有些可能是 USB 1.0256 KB,由於處理速度太慢或容量太少,已經不能夠再應用,請問大家會如何處理?光碟我們還可以勉強找到一些屋苑或志願機構放置的回收箱,但要處理 USB手指或一些相關的電子產品便摸不著頭腦,相關的政府部門如環保署並沒有相關的指引,更沒有透過活動去教育巿民,提升大家的環保意識。

雖然環保署號稱在全港各處設置多個公眾回收點,提供收集服務,鼓勵市民積極參與回收計劃充電池,因為它們包含一些有毒物料及其他物料具有回收價值,可以循環再造,只可惜近年流行的電子產品大都內置電池亦不能拆除,再加上由於科技發達,電池的備用時間亦更持久,這亦反映到政府部門欠缺市場觸覺,政策落伍。

政府最近提出法案要「用者自付」的模式去處理電子廢物,亦再一次顯露了特區政府政策傾斜,利益歸於生產商,跟國際其他國家的處理方法「背道而馳」。筆者絕對贊同用家亦應肩付一定的責任,例如想清楚或找出一個合適的處理方式,而不是將一些可循環再用或甚至仍可再用的電子產品掉進垃圾箱這個簡單,這些責任都是在於道德上而不是金錢上,市民需要提升這方面的意識而政府應作出更多設施上的配套,至於生產商,亦應覆行企業社會責任,在設計產品時盡量從環保角度去想,電源線或變壓器等設備盡量統一,藉此減少製造電子廢物的機會,若然我們訂立的法例是要生產商承擔環保處理的費用。

筆者相信「每人行一小步,便是處理電子廢物的一大步」。

本篇文章亦刊登於星島PCM第962期 - 「有理正說」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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