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年近歲晚:請小心處理電子垃圾

又到一年一度的農曆新年,儘管不幸遇上「金融海嘯」,總會有一些人藉著這個日子將屋裡番新一下,「送舊迎新」,將家裡的舊傢俱及電器送走,而添換上新的成員,但是,當大家正想設法將這些舊東西棄置時,請停一停、想一想,如何處理是最環保,利人利己的方法?
究竟何謂「電子垃圾」?電子垃圾現在還沒有明確技術標準來確定。但籠統地說,凡是已經廢棄的、或者已經不能再使用的電子產品,都屬於電子垃圾,如:舊電視機,舊電腦、舊雪柜、舊微波爐,舊手機、年久失效的集成電路板等。
大家可能認為只是一件半件的電子廢件,有甚麼需要關注。當這些電子垃圾數量越來越多的時候,它的危害就顯現出來了,電子垃圾不僅量大而且危害嚴重,如果處理不當對人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特別是電視、電腦、手機、音響等產品,含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廢舊家用電器中主要含有六種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劑。電視機陰極射線管、印刷電路板上的焊錫和塑料外殼等都是有毒物質。
電子垃圾是困擾全球環境的大問題。特別是發達國家,由於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速度快,電子垃圾的產生速度更快。據統計,德國每年產生電子垃圾180萬噸,法國150萬噸,整個歐洲約600萬噸。而美國更驚人,僅淘汰的電腦很快將達到3億至6億台。從2002年我國進入電子產品的報廢高峰期,其後電子垃圾產生量與日俱增。
至於香港,據綠色和平報告,香港缺乏完善的回收及處理電子垃圾系統,絕大部份港人產生的廢舊電腦都被運往內地,經工人用簡單工具拆散,轉賣或重組出售。以電腦為例,商人為促銷和爭取市場佔有率,經常無必要地推出新型號,不少西方國家的電腦生命周期已由以往的四五年,大幅縮減至兩年,意味著報廢電腦的數量正與日俱增。報告又指出美國是目前最大的電子產品生產國和消費國,同時也是製造電子污染的最大國。由於妥善處理電子廢物須符合安全守則及環保要求,美國不顧《巴塞爾公約》的規定,將國內產生的八成電子廢物輸往勞工廉宜的發展中國家,而當中又有九成偷運往中國。
綠色和平研究所得香港生產的電腦垃圾,除了一至兩成棄置於堆填區或被慈善團體循環再用之外,大部份都由「收買佬」、中間人及出口商,輾轉運往內地、東南亞、甚至非洲;而當中又有絕大部份是以偷運方式,經水或陸路輸往內地。
至於其他國家的處理手法,如日本早在多年前已製定了《家用電器回收法》,並已經從2001年4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這項法律,家電生產企業必須承擔回收和利用廢棄家電的義務。家電銷售商有回收廢棄家電並將其送交生產企業再利用的義務。消費者也有承擔家電處理、再利用的部分義務。
而美國早在20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對廢舊家電的處理制定了一些強制性的條例。當局還通過乾預各級政府的購買行為,確保有再生成分的產品在政府採購中佔據優先地位,以此推動包括廢舊家電在內的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如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通過徵收填埋和焚燒稅來促進有關企業回收利用廢棄物,收取填埋和焚燒稅使本來最便宜的垃圾處理途徑的價格趨於上漲,從而大大增加了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的吸引力。馬薩諸塞州則禁止私人向填埋場或焚燒爐扔棄電腦顯示器、電視機和其它電子產品。
至於德國回收的意義在於減少污染,節約能源。這是德國回收利用舊電器的指導思想,他們負責回收舊電器的機構都是各市區直屬的市政企業,通過各種途徑為民眾進行廢舊電器的回收提供方便,保障廢舊電器的回收途徑通暢。此外,德國環保政策中最重要的誰污染誰負責原則也是治理電子垃圾的重要原則,根據這一原則要求,製造商負有主要責任,另外進口商、消費者也負有相應的責任。
最後,在此謹祝大家新春愉快,今年勝舊年!
(刊登於資本一週) - 2009年1月23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